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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查不合格率降至9.8%  上海发布儿童和学生用品质量安全守护行动一周年成果

综合其他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网时间:2023-12-08 15:38:53

抽查不合格率降至9.8% 上海发布儿童和学生用品质量安全守护行动一周年成果,转载自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网。

8月23日,记者从上海市市场监管局了解到,自全国首个儿童和学生用品质量安全守护三年行动方案实施一年以来,上海市市场监管局查办涉及玩具质量安全、CCC认证、违法广告等案件315件,上海儿童和学生用品抽查不合格率降至9.8%,上海市产品质量安全知晓度升至85.97。上海市市场监管局执法总队七支队支队长郑文婷通报了4起典型案例,涉及销售假冒“NIKE”等品牌的儿童服装、不合格儿童连身裙、儿童家具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

抽查不合格率降至9.8%

据上海市市场监管局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处处长郑万军介绍,2021年以来,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市教委、市妇儿工委办把解决儿童和学生用品质量安全领域突出问题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重要内容,牢牢抓住攻坚三年、久久为功,在全国发布首个《儿童和学生用品质量安全守护三年行动(2021-2023年)》。

2021年以来,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对列入守护行动的产品开展跟踪监督抽查,共涉及19种产品896批次用品。其中,对13种636批次儿童用品开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包括造型粘土、密胺餐具、塑胶玩具、机动车用儿童约束系统、童车、电玩具、金属玩具、婴幼儿安抚奶嘴、奶瓶奶嘴等,发现不合格52批次;对6种260批次学生用品开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包括学生校服、书写笔、课业簿册等,发现不合格9批次。

一年来,上海市儿童和学生用品监督抽查不合格发现率从2020年16.4%下降至2021年9.8%(其中列入行动并开展跟踪抽查的19种产品市级监督抽查不合格发现率从2020年20.4%下降至2021年6.8%)。其中,儿童滑板车不合格发现率由2020年28.0%降至2021年的15%,童车、塑胶玩具、书写笔等产品不合格发现率均降低10个百分点以上。

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市教委、市妇儿工委办三部门对课业簿册和校服生产企业开展联合督查,组织全市监管部门对校园周边200米文具店专项检查,对于发现的隐患开展行政指导、行政约谈92次。充分发挥标准、认证、计量、广告等各种监管手段作用,加强信息互通与共享,形成监管合力。

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强化质量违法行为查处,严查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要求以及以次充好、“三无”、无CCC认证产品的行为,从严、从快对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调查处理,查办涉及玩具质量安全、CCC认证、违法广告等案件315件,下架、停止销售存在质量安全隐患的产品23万余件,召回存在质量缺陷的产品63237件,罚没款810.14万元,查办并曝光上海俏云商贸有限公司销售假冒的儿童服装类产品、海恩斯莫里斯(上海)商业有限公司生产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的儿童服装产品案等违法典型案件。

质量安全知晓度升至85.97

三部门加强多形式科普宣传,开展《守“沪”质量安全上海市儿童和学生用品质量安全绘画征文》征集活动,向艺术特色学校、儿童友好社区和社区居民征集儿童、学生用品主题绘画和征文作品219幅(选送18幅获全国第五届质量安全少儿绘画大赛优秀奖)。开展产品质量“质识点”品牌宣传,发布书写笔、护眼灯、儿童玩具等8种产品消费提示,发布迷你棉花糖机、仿真厨房套装玩具2项风险警示。组织监管人员和检验检测技术人员以儿童玩具小零件、儿童餐具材质安全为题编排情景剧,参与复旦大学附属眼耳鼻口喉科医院科普大赛展演。黄浦、闵行、奉贤、长宁、浦东等区开展各类线上线下科普活动,发挥社区科普阵地作用,向社区居民发放上海市质检院编写的《质量安全伴我行》丛书。上海市产品质量安全基本知识知晓度指数稳步提升至85.97。

郑万军表示,下一步,对标《行动方案》的要求,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将继续协同相关部门,围绕专项行动攻坚克难阶段的目标,推动以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安全预防控制体系。通过跟踪抽查和质量帮扶提升重点产品质量合格率。对8类23种重点产品、重点指标开展跟踪抽查,对消费者关注的迷你爆米花机和磁性学生文具开展实验室评估;针对性地组织行业协会、头部企业、产品质量风险监测站开展质量帮扶。通过突击检查和集中清查解决重点区域痛点难点问题。

在儿童节、开学季等重要时间节点,采取突击检查、集中清查等方式,持续加强校园周边200米范围内的商超、玩具文创店和特点区域玩具和文具批发市场监督检查,督促销售企业落实质量验收把关责任,严防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通过品牌化宣传和家校社联动提升市民群众质量意识。推进“一区一品”“一品一策”等特色监管手段运用,推进“质量安全专题教育”进校园、进社区,推广质量安全“质查查”查询平台和“质识点”“质识哥”产品质量宣传品牌。

典型案例

上海俏云商贸有限公司销售假冒的儿童服装产品案

2021年7月,上海市市场监管局执法总队接到投诉举报,反映位于上海市青浦区秀龙村476号的上海俏云商贸有限公司销售假冒知名品牌的儿童服装类产品。

在现场检查中发现,该公司存有2台用于将商标转印到服装上的热转印机械,及大量尚未转印到服装上的“NIKE”“CHAMPION”裸装商标。执法人员通过查阅当事人在网络平台的销售记录,发现其当年已销售涉嫌侵犯商标专用权的服装产品货值金额达300余万元。

经耐克商标注册人耐克体育(中国)有限公司、冠军商标注册人HBI品牌服饰企业有限公司等商标权利人最终鉴定,当事人未经上述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其制造的服装上使用了与商标注册人所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其行为违反《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

现场查获当事人制造的涉嫌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服装共计4488件,货值金额共计284784元。当事人制造的涉嫌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服装货值金额已达15万元以上,其行为违反《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假冒注册商标罪。依据相关规定,将案件移送至公安部门调查处理。据后续公安部门立案调查,当事人自2020年6月起至案发,已销售侵犯商标专用权的服装产品货值金额高达720余万元。

海恩斯莫里斯(上海)商业有限公司生产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的儿童服装产品案

2021年10月,上海市市场监管局执法总队根据上海市市场监管局移送的不合格产品线索和任务,对重庆市市场监管局在产品抽样中发现的涉及海恩斯莫里斯(上海)商业有限公司重庆第四分公司销售的不合格儿童连身裙进行调查,上述产品绳带要求项目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被判定为不合格产品。

经查,上述不合格产品均系海恩斯莫里斯(上海)商业有限公司生产,当事人以提供设计方案并委托工厂代工生产的方式,生产用于销售的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的两款儿童连身裙1088件,其中已实际销售共计217件。

当事人生产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的儿童连身裙的行为,违反了《产品质量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生产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的儿童连身裙,罚没款共计124269.39元,销毁不合格产品共计871件。

上海市黄浦区佳敏玩具店销售列入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而未经认证的儿童玩具案

2021年9月,黄浦区市场监管局在执法检查中,对上海市黄浦区佳敏玩具店销售型号规格进行随机抽样,经检验,两款弹射玩具被判定为不合格产品。

经查,当事人销售的型号为580-67的弹射套装玩具,其生产厂家为汕头市澄海区某玩具厂,弹射类儿童玩具列入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但该玩具未经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构成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的产品以及销售列入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而未经认证的玩具等法律法规的要求。

黄浦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和《认证认可条例》第六十六条的规定,没收当事人违法销售弹射套装玩具5个,处没收违法所得、罚款人民币50012元。

上海匠木家居有限公司对儿童家具产品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案

2021年10月,长宁区市场监管局根据上海市市场监管局移送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线索和任务,对上海匠木家居有限公司销售的“儿童两列书柜”开展立案调查。

经查,当事人作为“小鬼当家”儿童家具的品牌经销商,自2021年1月13日向山东某公司下单订购儿童家具产品,并以“小鬼当家”品牌在网络平台的旗舰店铺对外销售。2021年4月,在上海市市场监管局组织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中,因“警示标识1项目”不符合GB28007-2011国家强制性标准被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产品质量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长宁区市场监管局根据相关规定责令其改正。

但当事人在网络平台的旗舰店上销售的是主打绿色环保理念的儿童家具,多款儿童家具的详情页面宣传其产品“甲醛含量0.1mg/L 仅是国家标准的1/15”等,而经检验机构检测,其甲醛释放量实际检测结果为宣传值的2倍。

长宁区市场监管局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和《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对当事人罚款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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