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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福州:118名企业注册登记代理人因严重失信被禁业三年

曝光台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网时间:2023-12-08 15:44:27

福建福州:118名企业注册登记代理人因严重失信被禁业三年,转载自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网。

为加强企业注册登记代理人管理,规范企业注册登记代理行为,保障相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依据相关管理办法,1月6日,福州市市场监管局公示第4批118名福州市失信企业注册登记代理人名单。这118名代理人将因严重失信,三年内在福州全市范围内不得从事企业注册登记代理活动。

据悉,早在2019年1月,福州市市场监管局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福建省市场中介组织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福州市市场监管工作实际,制定出台《福州市市场监管局企业注册登记代理人信用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以规范企业注册登记代理行为。《办法》所称企业注册登记代理人,是指受当事人委托到登记机关办理企业设立、变更、注销、备案等注册登记活动的中介组织(含个体工商户,下同)和自然人。

依据《办法》,企业注册登记代理人根据失信行为的情节分为一般失信和严重失信。企业注册登记代理人有以下行为之一的,列入一般失信管理:企业注册登记代理人未按规定建立执业记录,按期保存执业记录、原始凭证、账簿及代理服务合同等资料的;未履行核实责任,导致代理的企业提供虚假联系电话的。企业注册登记代理人有以下行为之一的,列入严重失信管理:未履行核实责任,导致代理的企业冒用他人身份证件取得登记的;未履行核实责任,导致代理的企业在登记申请材料中伪造他人签字取得登记的;未履行核实责任,导致代理的企业提供虚假住所(经营场所)承诺的;为代理的企业提供他人身份证件,伪造他人签字,伪造、变造交易文件或者凭证,出具虚假报告、证明文件或者其他文件的。

与此同时,福州各级市场监管部门积极推进企业注册登记代理人信用建设,健全信用奖惩机制。各级市场监管行政审批部门负责企业注册登记代理中介组织的登记、备案,采集在本行政区域从事注册登记代理活动的中介组织及其经办代理人员、自然人信息,实施对企业注册登记代理人的信用激励和失信惩戒;企业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企业注册登记代理人信用信息的披露和信用分类评定工作,依据审批部门采集的注册登记代理人信息建立名录库及信用档案,并将企业注册登记代理人的信用信息在市场监管部门的网站上进行公示。福州市、县(区)两级市场监管部门建立上下信息沟通共享机制,及时通报失信企业注册登记代理人信息,对失信企业注册登记代理人实施联合惩戒。

依据《办法》,列入一般失信的企业注册登记代理人,一年内对其代理的所有企业注册登记事项启动核实程序。列入严重失信的企业注册登记代理人,限制其三年内在全市范围内不得从事企业注册登记代理活动。

此前的2019年1月21日,福州市市场监管局公布了第一批74名严重失信企业注册登记代理人名单,2020年8月4日公布了第二批85名严重失信企业注册登记代理人名单,2021年12月8日公布了第三批160名严重失信企业注册登记代理人名单,及时对失信企业注册登记代理人实施了惩戒。此次公布的第四批118名失信企业注册登记代理人从2023年1月6日至2026年1月5日三年期间,在福州市范围内不得从事企业注册登记代理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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