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丢失证件成股东 市场监管部门快速办理解民忧

曝光台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网时间:2023-12-08 15:41:36

丢失证件成股东 市场监管部门快速办理解民忧,转载自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网。

近日,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管局接到居住在海淀区的李先生反映,称本人身份证曾丢失,近期发现被登记注册成某公司股东,自己是残疾人且从未自行开办过公司,现因“被股东”问题导致无法申报大病救助,享受国家救助政策,急需市场监管部门帮助解决问题。

接到群众诉求后,海淀区市场监管局第一时间指导并帮助李先生准备申请材料,经受理后迅速展开调查取证工作。通过征询税务等部门意见,询问相关利害关系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公示,对其身份信息被冒用基本事实进行了证实,经调查核实后向其出具了撤销决定书,解决了李先生“被股东”问题,切实维护了李先生的合法权益。

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取得公司登记的不法行为,不仅严重扰乱市场合法经营秩序,破坏诚实信用原则,增加市场交易信用成本,而且还会侵害被冒用人的合法权益,给其带来众多法律风险,为其正常工作和生活埋下安全隐患。

为了及时解决群众“被股东”问题,海淀区市场监管局创新工作思路,全面推行登记全程电子化,优化冒名受理流程,提高办理工作效率。一是落实实名认证登记制度,推行市场主体登记全程电子化。通过实名认证系统,采用人脸识别等方式,进行身份信息认证查验,从源头减少冒名登记行为发生。二是及时响应群众合理诉求,做好冒名登记受理。通过现场比对问询或利用北京E窗通平台远程核对的方式,核验申请人身份信息。

下一步,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继续严格按照《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中关于撤销冒名登记工作相关要求,做到有申请必回应,有冒名必撤销,切实维护商事登记权威性和“放管服”改革成果,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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