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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严厉打击哄抬疫情防控药械价格等行为

网络通讯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网时间:2023-12-08 15:43:51

福建严厉打击哄抬疫情防控药械价格等行为,转载自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网。

12月中旬以来,不少治疗感冒、抗病毒止咳和退热类药品需求量激增,为了给这波“囤药潮”降温,福建省市场监管部门果断出手,深入开展监督检查,严厉打击哄抬疫情防控药械价格等行为。

福州市各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深入辖区药店进行检查,重点对药店销售的抗病毒、抗感冒药品及近期热门商品的销售行为开展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明码标价公示内容更新不及时问题,责令问题单位立即整改。截至目前,共检查药店等市场主体245家次,发放告诫书236份,对明码标价不规范等行为现场指导改正8家次。台江区市场监管局全覆盖检查辖区165家零售药店,发放提醒告诫函165份,对2家标价不规范的药店当场责令整改,目前辖区内医疗药品及用品价格平稳。永泰县市场监管局以“不打招呼+随机抽查”的模式,开展零售药店相关商品价格执法检查行动,共检查药店35家次,经查,2家药店存在个别药品未明码标价的问题,执法人员当场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

漳州市芗城区市场监管局重点检查药店防疫物资进销台账、明码标价、药品宣传广告等情况,向商家发放《医疗药品及用品价格行为提醒告诫书》。同时,要求经营者严格遵守《药品管理法》《价格法》等法律法规,依法合规经营,自觉维护药品市场供应秩序。漳州市平和县市场监管局重点检查药店是否明码标价等,督促药店做好疫情防控药械供应工作,发放《价格行为提醒告诫书》60多份,提醒药店严格遵守《价格法》等法律法规,自觉维护药品市场价格秩序,保障市场供应。截至目前,共检查零售药店22家次,未发现哄抬疫情防控药械价格等行为。

泉州市永春县市场监管局成立督导组,由局领导带队到乡镇随机抽取药店进行督查。畅通投诉举报,充分利用融媒体中心、微信公众号等媒介发布《提醒告诫书》,畅通12315举报投诉热线。截至目前,共检查药店158户次,约谈医药批发企业2家,未发现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的情况。

执法人员对药店进行检查。资料图片

三明市宁化县市场监管局实行股所队相互协作配合,全面开展辖区药械产品保供稳价和质量安全专项检查。督促指导各药品零售企业根据实际采取设置专柜等措施,为群众购药提供便利,居民通过互联网平台或药店购买退热、止咳、抗病毒、抗生素等药品,不再实行实名登记;重点抽查连花清瘟、布洛芬、对乙酰氨基酚、医用口罩等热销防疫产品的销售价格和索证索票情况;摸排掌握辖区内药品零售企业的相关防疫药品的库存、来源和需求量等情况,指导药店储备相关药品,主动协助药店向上游供货商沟通协调,保障药械产品供应满足市场所需。截至目前,共检查药店42家次、医疗器械经营单位8家次、医疗机构24家次。

莆田市城厢区市场监管局重点检查新冠肺炎治疗常用药物及抗原检测试剂进货及销售情况,坚决打击药品囤积居奇、惜售抬价现象,切实保障药品市场秩序稳定,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截至目前,共检查药店90余家次,发放价格提醒函70余份。

龙岩市武平县市场监管局通过宣传教育引导等方式,告诫相关单位及经营者要严守“九不得”红线;从药械进货渠道、产品信息能否满足追溯性等方面加强防疫医药用品的质量监管工作,并督促各经营者及时购进储备新冠抗原检测试剂及抗病毒、退热类等防疫药品及相关药械,以满足群众需求。截至目前,共检查医疗药品及用品经营户38家。

平潭综合实验区市场监管局重点检查药店防疫物资进销台账、明码标价、药品宣传广告等情况,督促引导实验区各医药用品经营者及相关单位落实主体责任,自觉维护药品市场价格秩序。

福建省市场监管局提示广大消费者,每种药品都有保质期,也有相应的功能主治,不必跟风囤购大量药品。同时,药品储存不当容易变质,存放超过保质期也会造成浪费。因此,建议消费者按需购买,凭医师处方或者在药学技术人员指导下进行合理购买药品,特别是肝肾功能异常或者有胃肠道疾病的人更要谨慎用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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