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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哈尔滨:严禁在水电气热费用中加收其他费用

网络通讯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网时间:2023-12-08 15:41:19

黑龙江哈尔滨:严禁在水电气热费用中加收其他费用,转载自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网。

为规范经营者价格行为、维护供水供电供气供热收费价格秩序,日前,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市场监管局发布供水供电供气供热主体收费行为提醒告诫书,要求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在水电气热费用中加收其他费用。

哈尔滨市市场监管局要求全市各供水供电供气供热主体,严格按照供水供电供气供热企业收费目录清单内项目提供服务收费。严格执行政府规定的销售价格向终端用户收取水电气热费用。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在水电气热费用中加收其他费用,不得以水电气热费用为基数加收服务类费用;严格按照政府规定,禁止向建设单位收取规划红线外工程费用;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经营者应当以显著方式进行明码标价,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哈尔滨市市场监管局同时要求各相关收费主体立即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对违规收费行为立即纠正、违法所得立即进行清退。对未按照提醒告诫书的要求开展自查自纠的单位,一经查实,将依据《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法律法规从严处罚,对典型案例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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