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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双11”|江苏镇江:“五严格”守牢网络促销底线

网络通讯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网时间:2023-12-08 15:41:49

聚焦“双11”|江苏镇江:“五严格”守牢网络促销底线,转载自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网。

为营造公平有序的网络市场环境和安全放心的网络消费环境,确保全市网络交易行为规范,江苏省镇江市市场监管局、市消费者协会近日联合向全体网络平台经营者发出倡议,规范“双11”网络集中促销期间网络交易行为。

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把好平台准入关,落实审查核验义务,加强对平台内经营者的管理和服务,确保经营者主体信息真实有效。引导平台内经营者“亮照、亮证”,督促其依法履行主体资质等信息公示义务,规范有序开展促销活动。

严格规范价格行为。严格落实《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加强价格自律。禁止强制或者变相强制平台内经营者参与价格促销活动。加强对平台内经营者的管理,抵制价格欺诈、哄抬价格、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等价格违法行为。

抵制不正当竞争行为。依法对促销信息进行公示,事先公示网络集中促销的期限、方式和规则,规范订(定)金、优惠券的使用方法等信息,不玩“促销套路”,促销规则简单明了。不通过虚假交易、刷单炒信、虚假评价等不正当竞争违法行为提高成交量或成交额。不通过排除、限制竞争等方式开展促销活动,不强制入驻商户“二选一”。

严格广告发布审核。加大平台内部广告审核力度,不借重大活动进行商业营销炒作,杜绝虚假宣传、低俗广告。广告不作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

严格落实食品安全责任。按照《食品安全法》《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依法公示平台及平台内食品经营者身份信息,杜绝销售过期食品、含金银箔粉食品、食品非法添加等违法行为。把好外卖等食品入网经营关,严厉查处无实体店铺、无营业执照、无食品经营许可或备案凭证的“三无”食品,保障好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严格履行法定义务。全面、真实、准确、及时披露商品或者服务信息,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未经消费者同意或请求,不向其发送商业性信息。向消费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使用格式条款、通知、声明等,不规定单方享有最终解释权、免除或部分免除应当承担的修理、更换、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等责任。严格遵守网络购物七日无理由退货规定,建立便捷、高效的投诉受理、处理和反馈机制,对消费者的合理诉求迅速响应,积极处置。针对疫情期间的特殊情况,做好物流保障应急预案,完善内部审查机制,妥善处理好因疫情造成的物流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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