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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鸡胸肉假冒风干牛肉 “牛将军零食店”被罚

维权新闻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网时间:2023-12-08 15:44:10

用鸡胸肉假冒风干牛肉 “牛将军零食店”被罚,转载自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网。

2022年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开展以来,福建省漳州市市场监管系统坚持问题导向,聚焦“民意最盼、危害最大、市场监管风险和压力最大”的重点领域,深入开展食品安全各类专项整治,严厉查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12月29日,漳州市市场监管局通报“牛将军零食店”网售假冒风干牛肉案等多起典型案例。

2022年6月15日,漳州市长泰区市场监管局联合公安机关,对林某某经营的厂房进行现场检查,发现林某某涉嫌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擅自设立加工场所进行肉干制品分装,进行立案调查。经查明,2022年3月,当事人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相关证照的情况下,购进风干鸡胸肉条858.5千克和大量的包装袋,通过网络定制食品标签(可贴)。将风干鸡胸肉条假冒牛肉干,包装成“手撕风干肉条”(20克/条)、“风干牛肉干”和“手撕牛肉干”(250克/包)。当事人包装的“风干牛肉干”加贴含有“阿坝州雪松牦牛肉干有限公司”等产品信息的食品标签;“手撕牛肉干”加贴含有“锡林浩特市巴音吉利木食品有限公司”等产品信息的食品标签。上述两家公司与当事人之间均无合作关系,也未授权当事人使用上述公司名称及其产品标签信息内容。2022年4月1日起,当事人将上述分装的产品通过自设的淘特网店“牛将军零食店”进行销售。经统计该网店的销售数据,此案货值总金额36187.60元,违法所得4255.20元。

林某某存在未取得营业执照和食品生产许可证,擅自设立食品加工场所包装肉干制品的违法行为;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的违法行为和将风干鸡胸肉干假冒牛肉干的以假充真违法行为的三种违法行为,存在有牵连关系,适用吸收原则,应当依法从重处罚。2022年8月25日,长泰区市场监管局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法对林某某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生产加工违法行为,作出没收工具封口机(型号FR-800)1台、电子计价秤(型号ACS-30)1台,没收“风干牛肉干”包装袋1.2万个、“手撕牛肉干”包装袋9600个,没收原料风干鸡胸肉条450千克、半成品100千克、成品“风干牛肉干”627袋和“手撕牛肉条”33袋、未寄出(含退货件)的快递包259件,没收违法所得4255.20元和罚款50.66万元的行政处罚。

漳州市市场监管局指出,近年来,食品电商消费模式已经渗透到人们的生活当中,基本上可以做到“足不出户享受世界美食”。但同时,网络食品安全隐患或食品安全问题也日益突出。此案的网店经营主体注册登记在山东临沂,实际生产加工场所却在福建漳州长泰区,违法行为较为隐蔽,执法部门一直秉承“网络不是法外之地”的执法理念,联合公安机关,一举打掉该问题食品加工窝点。

漳州市市场监管局同时还通报了漳州市芗城区郑某某烘焙店加工制作非法添加金箔(工艺铜箔)的奶油蛋糕案、漳州龙海区一家食品有限公司生产标注虚假生产日期的食品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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