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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南宁发布校园食品安全提示

消费热点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网时间:2023-12-08 15:39:01

广西南宁发布校园食品安全提示,转载自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网。

正值秋季开学季,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市场监管局近日发布2022年秋季开学学校食品安全提示,提醒广大师生养成良好的食品消费行为。

据介绍,在开学前夕,南宁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加强对学校食堂和供餐单位运营前的督查检查,全面检查从业人员健康状况,加工场所环境卫生和设施设备运行情况,设备和餐用具保养、清洗、消毒情况,库存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是否存在过期、发霉、变质、变味等情况,原料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登记、加工操作规范、食品留样、色标管理、明厨亮灶、校长(园长)陪餐制、疫情期间错峰分散用餐等制度落实情况。

南宁市市场监管部门提醒,学校食堂在加工供应食品等方面,要严禁使用非食用物质加工制作食品,严禁将回收的食品再次加工销售;严禁加工制作四季豆、发芽马铃薯、野生菌、野蘑菇、来历不明的野菜等高风险食品;禁止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包括亚硝酸钠、亚硝酸钾),以避免误作食盐使用;严禁中小学校、幼儿园食堂供应冷荤凉菜生食类食品、外购熟食肉制品、非预包装糕点类食品。

学校食堂在加工存储食品时还应当注意,食品加工用水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需要冷藏和冷冻的食品购买后应避免在室温下长时间暴露,尽快置于冷藏(冻)设施贮存,并尽量做到分隔或独立包装;加工制作食品做到生熟分开,严防食品原料、半成品与成品之间的交叉污染;食品加热烹制过程要做到烧熟煮透;烹调好的食物在室温下存放不要超过2小时;加工制作豆浆要烧熟煮透,煮沸后以文火维持煮沸5分钟以上,防止假沸。

此外,在校外食品消费方面,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要严格落实防控措施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加强场所清洗消毒和人员健康监测;广大师生需要在校外就餐或网络订餐时,应选择持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小餐饮登记证》的餐饮单位,尽量避免在路边摊点用餐;远离廉价小零食,一些小包装的调味面制品、膨化食品、糖果、饮料等,口感辛辣刺激,价格低廉,但一般都是高油、高糖、高盐的食品,使用的食品添加剂较多,甚至存在添加剂超标等问题,经常食用会影响身体健康;到正规超市、商场或商店购买食品,同时要查看食品包装标识是否齐全,是否标注“品名、产地、生产厂家、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等内容标识,不要购买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无生产许可的“三无”食品或过期食品。

广大师生在饮食消费过程中,如出现呕吐、腹泻等不适症状时,应尽快到正规医疗机构就诊,并保存就诊记录等相关证据。若发现食品安全问题,可拨打12345、12315热线,或通过“全国12315”网站、公众号、手机APP等渠道进行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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