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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南宁加强网络经营行为监管

消费热点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网时间:2023-12-08 15:38:43

广西南宁加强网络经营行为监管,转载自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网。

8月15日,记者从广西南宁市市场监管局了解到,自今年8月起,市场监管部门利用近3个月时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网剑2022—反欺诈 稳消费 打侵权 促发展”专项行动,进一步加强网络经营行为监管,保护企业合法权益,维护南宁市良好的网络市场秩序,净化网络消费环境,促进网络经济稳步发展。

市场监管部门按照部署落实、集中整治和工作总结三个阶段开展此次专项行动。在开展网络交易价格欺诈专项整治行动方面,市场监管部门重点整治虚构价格、低价误导,以及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价格承诺;不标示或者显著弱化标示对消费者不利的价格条件,诱骗消费者交易;通过积分、礼券、兑换券、代金券等折抵价款时,拒不按约定折抵价款,如事先未写明条件,抵扣时却要求最低消费、指定商品使用等典型价格欺诈行为。

除了重点整治典型价格欺诈行为外,南宁市场监管部门还对其他网络消费欺诈行为进行严厉打击。主要涉及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要求;销售失效、变质的商品;销售伪造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篡改生产日期的商品;销售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和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的商品;在销售的商品中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例如以“处理品”“残次品”代替正品等;销售国家明令淘汰并停止销售的商品,例如超标电动自行车、万能孔插座等;骗取消费者费用而不提供或者不按照约定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夸大或隐瞒所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数量、质量、性能等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信息,误导消费者;采用虚构交易、虚标成交量、虚假评论等方式进行欺骗性销售诱导。

南宁市场监管部门还积极开展电商平台点亮行动,督促指导网络交易平台和网络交易经营者进行自查自纠和问题整改,进一步压实南宁市电商平台主体责任,引导平台及平台内经营者履行法定信息公示义务,推动电商平台实现“亮照、亮证、亮规则”,力争到2022年底,电商平台证照公示率达到90%以上,切实保障消费者知情权、选择权。

南宁市市场监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将围绕整治重点,加大执法办案力度,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同时,借助社会力量,拓展案源渠道,广泛发动广大企业和消费者参与其中,提供案源线索和违法行为信息,着力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社会共治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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